民国廿一年湘西农村银行叁角
民国廿一年湘西农村银行叁角,加印红色“沅”(沅陵)地名,乃湘西军阀陈渠珍氏所发行,珍罕品,亦首度公诸于拍卖,原票七成新。湘西位于湖南省西部,与四川、贵州、湖北三省相邻,辖凤凰、麻阳、乾城(今吉首)、永绥(今花垣)、保靖、永顺、古丈、沅陵、泸溪、辰溪、龙山等10余县,境内武陵山沿绵,多土家族和苗族居住。民国初期,湖南行政区划分为3道75县,湘西属辰沅道,归湘西镇守使田应诏节制。1917年护法战争后,陈渠珍继任湘西镇守使,长期盘踞湘西,收编土匪,种植鸦片,实力日增。1922年,陈任湘西巡防营统领,1929年被国民政府委为陆军新编第34师师长,兼湖南省府委员,但其始终不离湘西,以此作为事业之根基,故被时人称之为“湘西王”。
由于陈渠珍所部约有2万余人,又不断扩充兵力,军费问题颇为棘手,常入不敷出。出于调剂部队军饷兼垄断湘西财政之目的,1932年陈渠珍以湘西“百业凋敝,民困财竭到了极点”为借口,并打着“活跃农村经济,兴办生产事业,建设民康物阜之新湘西”的幌子,积极着手筹办银行,以备军需所用。
湘西农村银行是一家军政不分的银行,故其纸币大有军用钞票之性质。该行在开业之初,便自行印制纸币,原计划发行1元券20万元,辅币券10万元,合计共30万元(但实际仅发行l元券5万元,1角券2万元,3角券9万元,合共16万元)。
湘西农村银行自1932年12月间开始发行纸币,为此陈渠珍曾多次以军方名义强令湘西各县所征之田赋、契税、团捐、屠宰税、毛厘、讼费及各种正副税捐、杂款,凡满l元者,一律不准收纳现洋,只收湘西农村银行纸币;如缴纳人无此纸币,则责令其向当地该行处兑换,然后收纳。倘若违抗,从严惩处。同时也对各县境内的钱庄私票严加取缔,从而使该行纸币迅速垄断湘西各县市场,且流通至川黔的松桃、铜仁等县。
由于湘西农村银行纸币已独占湘西货币市场,又注意保留发行准备金,故初期的信用较佳,甚至出现其银行纸币票价一度高于银元(银元1元兑换纸币需贴水50文-100文)。至1934年以后,因银行资金大量被军方挪用,且行内又发生贪污舞弊事件,以致兑现困难。后陈渠珍命令城内大、中、小商店分别分配5000元、1000元、500元收兑任务,按40元纸币兑换银元l元进行收兑,限3天完成,但未能实现,其后币值更一落千丈。1935年冬,陈渠珍在失去权势后,湘西农村银行倒闭,未收回的纸币遂沦为废纸。
图中藏品价格880元(藏品品相不同,价格不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