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

2022-01-24

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,估价:(人民币):无底价元;成交价格:2070元;出售公司:诚轩;出售专场:2015春季拍卖会邮品;成交时间:2015-05-22 09:30。

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

清代台湾土地、赋税公文二件:(1)光绪十四年(1888)台湾布政使司淡水县土地丈单一件,光绪二十二年(1886)福建巡抚兼台湾防务大臣刘铭传开始在台湾着手清理土地和租赋,此件丈单即订立于刘铭传实行清赋后不久,丈单上载明该田园柒分玖厘,其中的“甲”、“分”、“厘”等丈量单位,是由县府统一印制的样式,而其实数则根据各业主实际情况填写,说明当时淡水县在这次清丈中并未能实行刘铭传“化甲为亩”的原旨;(2)光绪二十年(1894)新竹县正堂颁发完纳赋税执照一件,税种包括平余、正耗、补水银、带捐城工银等,是研究清代台湾赋税的重要资料,均附有陈志川亲笔说明,保存较好古钱币价格网小编提示: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藏品版别特别多,本站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拍卖成交价2070元。,仔细辨别您所持有的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藏品,再参考本站的真品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图片。欢迎随时到本站查询了解最新的清代台湾土地/赋税公文二件值多少钱一枚。
图中藏品价格2070元(藏品品相不同,价格不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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